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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死亡赔偿金从其结构看属于死者正常生存年限积累的、将由其近亲属...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会支持死亡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因为刑事犯罪行为造成他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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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要求赔偿的项目只要是: 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丧葬费、有住院的期间还应有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但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支持精神赔偿。单独提起民事赔偿可以主张精神赔偿。 其中死亡赔偿金依据户口有重大区别。建议即使可以起诉保险公司、司机、车主!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会支持死亡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因为刑事犯罪行为造成他人死亡的,赔偿丧葬费等费用,没有死亡赔偿金;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符合条件可以附带民事赔偿。 1.只有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刑事案件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由于犯罪行为而遭受人格、名誉、精神或者婚姻家庭关系方面损害的,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就非物质损害案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只有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遭受物质损失,被告人并没有因此占有或者获得被害人财物的刑事案件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杀人、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 对虽因犯罪行为遭受了物质损失,但是由于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而造成损失的案件(如抢劫、盗窃案件等),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能按《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通过追缴赃款赃物、责令退赔途径解决。赃款赃物尚在的,应一律追缴,已被用掉、毁坏、挥霍的,应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赃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的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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