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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办理异地医保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
异地就诊可以报销住院费用,但是不能报销门诊费用。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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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异地就医的门诊和住院报销人员需出示费用的收据和清单,处方底方,明细表,医保手册,疾病诊断证明书(尽量详细,以免因诊断不全而发生拒付)。同时要开具一张就诊医院的等级证明,交用人单位(或社保所)汇总,报区、县医保中心审核结算。 2、异地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可以通过邮寄报销单据、家人代报的办法返回原所在城市报销,报销范围和报销标准等完全按照所在城市的医保待遇执行,报销款可由家人代领或设立专用存折领取。
首先,建议先向所在地部门咨询详细情况。各地政策不一样,在严格的地区外地就医并不是都能报销的。其次,如果要去异地就医,就先要到县级以上的医院,一般镇上都会有县级的医院,让医生开一个转诊证明,然后到医院社保窗口盖章,最后到当地社保所做一个外出治疗的登记。接着外出治疗后带发票医疗本还有社保卡本,等到你上一级的社保局去报销就可以了。
1、异地长驻外人员:(1)申请。参保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向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2)备案。社保经办机构将申请人相关信息录入系统,生成《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双方确认,申请人签字,经办机构盖章。(3)制省卡。申请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前往市、区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省卡。2、异地转诊人员:(1)申请。患者需在南京三级医院医保办公室或市、区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由南京市三级医院主任医师签署转诊意见,确定一家外地医保定点就医医院后。主任医师签章,医院医保办公室审核盖章确认。(2)备案。患者凭认定盖章后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至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转诊手续。转诊人员只能在指定转诊医院就诊。(3)制省卡。申请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前往市、区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省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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