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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伤残鉴定,如果入级了,是有赔偿的。赔偿都是根据伤残等级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
不影响。你好,你需要证明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伤害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是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受伤,有了这些证据材料后,你可以自行去申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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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申请工伤认定,属于工伤就是确定的了。 从受伤之日起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止,均属工伤医疗期间,这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因此,劳动能力鉴定晚做,对伤者有益无害。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一出来,意味着工伤医疗期间结束,如果不工作,就没有工资了。 现在厂方不发工资,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如果经济上允许,也可以先不理会,等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后,一并申请劳动仲裁。
1.单位的说法是有道理的。 2.司法鉴定适用于人身伤害赔偿程序,与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这是两种不同的鉴定程序,只做了伤残鉴定工伤赔偿如果想通过工伤程序处理伤残问题,就必须通过劳动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 3.司法鉴定,一般是故意伤害案中确定伤害程度或者确认证据的真实性的鉴定,是为了解决案件中的有关特殊或技术问题而进行的,往往标明伤害的因素对于伤残结果的形成分别所占的比例,即在赔偿中采取按比例赔偿,由于个人因素造成的影响也计算在内
1、工伤员工在做完鉴定后,用人单位依据伤残鉴定等级,支付相应的伤残赔偿就可以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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