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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完以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收到案件后应当在1个月内做出起诉、不起诉等决定,你这案件是因为检察院在1个月没有内没有审...
一般指羁押的时间内因案件复杂没调查取证结束,延长了羁押的时间所发出的通知书。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的送达方式一般应直接送达看守所。如果不能直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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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办案机关应当将变更后的羁押期限书面通知看守所: 1、依法延长拘留时间的; 2、依法延长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审查起诉期限、审理期限的; 3、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 4、因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不计算羁押期限以及从查清其身份之日起开始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 5、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转为第一审普通程序的; 6、因精神病鉴定停止计算羁押期限以及恢复计算羁押期限的; 7、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决定中止审理以及恢复审理的; 8、死刑复核法院与第二审人民法院为同一法院,案件进入死刑复核程序的; 9、羁押期限改变的其他情形。综上所述,对犯罪嫌疑人换押所需要的时间得取决于换押的原因,地点等综合性的分析,类似于有些改变管辖权的刑事案件,肯定也要更换羁押场所的。不过,如果就是从本地的人民检察院退回到公安机关的话,对犯罪嫌疑人的换押有可能24个小时之内就能完成。
公安机关调查案件:拘留期限为14天。这14天包括:被拘留者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特殊情况下,审批时间可延长一至四天。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为7天。但是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法律规定提交审批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天。检察机关自侦案件:拘留期限为14天。被拘留者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到四天。审查起诉阶段的拘留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变更管辖的,从变更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羁押期限变更要通知家属。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49条看守所应当凭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逮捕证收押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送至看守所羁押时,看守所应当在拘留证、逮捕证上注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达看守所的时间。查获被通缉、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执行追捕、押解任务需要临时寄押的,应当持通缉令或者其他有关法律文书并经寄押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送看守所寄押。临时寄押的犯罪嫌疑人出所时,看守所应当出具羁押该犯罪嫌疑人的证明,载明该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羁押原因、入所和出所时间。《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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