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
一、个人所得税扣除专项附加项目 1、子女教育支出项目 2、继续教育支出项目 3、、大病医疗支出项目 4、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项目 5、住房租金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等六项费用。具体如下: 1、子女教育专项扣除,纳税人子女在学前或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费用时,可按每月1000元扣除; 2、继续教育专项扣除,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按每月400元扣除,同一学历扣除不得超过48个月; 3、大病医疗专项扣除,在一年内,与医疗保险有关的医疗费用超过15000元的部分,汇算时扣除,限额为8万元; 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商业银行或公积金贷款,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 5、特别扣除住房租金,纳税人在工作城市没有住房的,也需要扣除; 6、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独生子女每月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和其他兄弟姐妹分摊扣除2000元,每人分摊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
(1)接受捐赠或办理转赠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应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由中央或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捐赠票据,并加盖接受捐赠或转赠单位的财务专用章。(2)对于单位统一将个人的捐赠款汇总捐赠的,代扣代缴单位在取得统一的捐赠票据后,将与其相对应的个人捐款的明细单附后,以此作为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依据。(3)向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捐赠须提供科研机构和学校的研究项目计划及资金收款证明。税务机关据此对捐赠单位和个人进行税前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专项”指的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以及赡养老人这六项,如果纳税人有符合这六项中的任意一项标准,那么就可以申请个税专项抵扣。 二、个人所得税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personalincome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904人已浏览
307人已浏览
421人已浏览
6,3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