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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这是为了维护我国新型的夫妻关系,保护离婚时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
一、法律上没有离婚要支付精神损失费的规定。 二、协议不成,可以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到法院诉讼离婚,如无超过20万的财产,法院收取案件受理费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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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这是为了维护我国新型的夫妻关系,保护离婚时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向过错方请求精神损失费赔偿需要一些法定的情形。 根据离婚的实际情况,离婚在一些特定的情况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的。只有在婚姻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时候,受害方才能够请求精神损失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有精神损失费,需要符合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法定条件。只有出现法定的事由,无过错方才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夫或妻一方可以要求离婚赔偿精神损失费,但必须是一方有过错行为,这时可以要求赔偿。有过错的行为包括一方重婚的;一方与他人同居的;一方有家庭暴力的;一方虐待或者虐待家庭成员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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