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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超过1年的申请时效,那么职工还是可以通过《解释》来追究第三人以及有过错的用人单位。...
《办法》第7条规定:“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虽然《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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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超过1年的申请时效,那么职工还是可以通过《解释》来追究第三人以及有过错的用人单位。
工伤认定过期了,可以去试试找当地相关部门解决。 1、如果超过了工伤认定时间仍未进行工伤认定的,只能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了。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办理工伤申请的伤者根据自己的情况,到医院作出病情鉴定后,直接到劳动监察处申报,有关部门将按照伤者的情况,作出伤残等级鉴定,然后到用人单位要求赔偿。 按照我国民事法律制度规定,公民身体受伤害要求赔偿的法律诉讼时效为一年,因此,我国工伤认定时效也规定为一年。提出工伤认定的时效超过了规定的管理时效,所以无论劳动行政部门还是司法部门都将不予受理。但是,如当事人自事故发生至超出时效期的时间段内,无间断的进行其权利的主张,相关的证据、现有证据也不能证实是劳动者主动故意或过失大意错过申请时效。 为了使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更充分的保护,在特殊情况下伤亡职工认定未丧失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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