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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法定天数是

2021-12-30
1、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增加1天,即从10天增加到11天。2、调整国家法定节假日时间表:元旦假期一天不变;春节假期三天不变,但假期开始时间从农历年正月初一调整为除夕;五一国际劳动节从3天调整为1天,减少2天;十一国庆假期三天不变;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增加为国家法定假期,每个假期一天(农历假期遇闰月,第一个月为假期)。3、允许周末上下移动,与法定假日形成连续休息。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一条 为统一全国年节及纪念日的假期,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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