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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的原告可是是股东,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
公司判决解散后,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应当自法院判决公司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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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但在此种情形下,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在,并不意味着公司必须解散。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公司可以继续存在。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的合法事由而使公司消失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类:一类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类是强制解散的原因;一类是股东请求解散。 一般解散的原因 一般解散的原因是指只要出现了解散公司的事由公司即可解散。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般解散的原因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但在此种情形下,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在,并不意味着公司必须解散。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公司可以继续存在。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强制解散的原因。 强制解散的原因是指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命令公司解散。公司法规定强制解散公司的原因主要有: (1)主管机关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解散的决定,该国有独资公司应即解散。 (2)责令关闭。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 (3)被吊销营业执照。 请求解散的原因。 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1、会议时间:年月日 2、会议地点及性质: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3、会议通知时间及方式:年月日以电话方式通知 4、会议内容:公司决议解散,成立清算组 5、到会人数:应到人实到人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股东、、、按时到会,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一、公司决议解散。 二、公司成立清算组,清算组负责人是,清算组成员是公司全体股东、、。本次会议经过表决,持赞同意见的股东所代表股份数占全体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占表决权的100%无弃权和反对意见,符合法定条件,本次会议经过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全体股东签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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