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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
期间的工资分以下两个情况处理:第一、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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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由所在单位按照当地劳动和卫生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以及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1、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你单位按照70%发过低了。 2、单位有代扣代缴社保的义务,口社保金是合理的,但是社保个人承担部分只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分别按照工资的8%、1%、2%承担,个人累计承担11%。你现在应该按照480元的基数承担,最多按照760元为基数承担,因此社保费应扣除480元*11%=52.8元,最多扣除760*11%=83.6元,140元太多了,不合理。 3、根据以上道理,你的实际所的应该不少于480*80%-83.6=300.4元。 4、另一项政策可能你也会需要知道:《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对医疗期长短规定如下:“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在医疗期内,单位不可以辞退你,但是超过医疗期单位将有权辞退你。当然这种情况下,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补偿金标准该文件中也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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