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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1、周期为十二个月,满分为12分。记分周期自机动车驾驶人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连续计算,或者自初次取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之日起累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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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是当月扣当月,具体如下:1、社保局一般在每月中扣费。每月1到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单位受理申报时间;2、缴费单位若有人员增减变化,须在当月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每年年度申报当月不受理人员增减,当月新增单位除外。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 二、 三、四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9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 10小孩坐副驾,六分三百元。 《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从十四周岁下调至十二周岁。原《刑法》第十七条中增加一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一、当月发票认证后,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的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三、发票认证后,进行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扣,抵扣的项目允许其抵扣额在税前的利润中减掉,实行增值税体制、企业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按一定的税率交纳税款,税率有17%的,有13%的,有6%等,即增值税的销项税。在购进货物时,对方开具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这个发票上所标的进项税就是可抵扣当期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的进项税额,销项税减进项税等于当期应交的增值税,这就是抵扣,增值税是价外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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