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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法律没有规定开庭的间隔时间,由主审法官根据工作确定,但必须在法定的时间结案。第二次开庭会下传票。一审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二...
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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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庭将案件转到到法庭最多3天到一个周,法官约谈被告约一个周被告要答辩期的开庭就需要在被告收到诉状后15天以后开庭,就是说起诉到开庭最久就是一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立案起三个月内就可以审完了;而人民法院使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六个月内就可以审结,但是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审结时间。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案件一般至少开庭一次,且应以查明案情为标准。法律对开几次庭并没有相关的规定,只要案件审理需要,法院可以开庭数次,法律只对审限有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如果是简易程序,三个月审结。民事案件开庭的次数是根据案件复杂程序来决定的,简单的案件一次开庭就能解决;复杂的案件可能会开几次庭。在实践中由于当事人举证证据、质证或者借故不到庭等等诸多因素,法院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开几次庭。
1、法律对两次开庭审理之间的时间间隔没有规定。也就是说,法律没有规定第一次开庭之后要在多长时间内第二次开庭。是否再次开庭、何时再次开庭,由审判人员确定。 2、对于公诉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法律只规定了审理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一审普通程序案件应该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期限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而且,如果经过检察院补充侦查的,人民法院从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时,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3、对于公诉一审简易程序案件,应该在受理后二十日内审结,如果可能判处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到一个半月。对于自诉案件的一审,如果被告人被羁押的,审理期限同一审公诉普通程序案件的期限,如果被告人未羁押的,应该在受理后六个月内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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