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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现场传唤的话不会怎么样,被传唤的人只需要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问询即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
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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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什么情况?建议委托律师办理会见,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及时了解案情进展,制定出对当事人有利的诉讼方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维护被告的最大权益。如果你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直接联系我,点击我头像,获取我的联系方式或者添加我的微信,我会继续给你解答
公民有配合办案的义务,不去会被强制传唤到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1:会不会去检察院后接着被拘留?不让回来了。这个问题是比较担心的,因为看守所的日子不好过啊。答:有着种可能性。但是,你还不得不去。该面对的总是要面对的。同时,也不排除是检察院了解案情后退回补充侦查,继续取保候审。 2:检察院传唤是把以前在看守所时警察查过的、问过的,在全部重查、重问一遍?答:一般来讲,是会再问一遍,而且还可能会就案情补充问一些问题。 3:假如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可以撤案吗?还是必须在打回公安局那边再接着侦查答:从目前司法实践来看,除非检察院认为明显不构成犯罪,否则检察院多数情况下会给公安机关一次机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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