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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会。 2、不起诉决定在法律后果上属于无罪但公安机关并不会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对...
不会撤销案件。不起诉决定在法律后果上属于无罪但公安机关并不会撤销案件。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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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件在法院宣判前检察院可以要求撤回起诉,但法院应审查撤回起诉的理由决定是否采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42条规定:“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撤回起诉的理由,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第195条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合法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459条规定,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撤回起诉后三十日以内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并书面说明理由。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
如果受害方撤诉很可能会变成受害方报假案了,检察院又不会放过受害方。而假如检察院已经掌握足够证据的话、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因为检察院介入后,受害方必须配合做无罪处理才行,但这不叫撤诉,只能是查明事实。强奸案提起公诉后;(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强奸是重罪,受害人也无权直接撤诉,撤诉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受害人和各种证据能够证实当时不是强奸,最终到是可能认定不是犯罪,不仅受害方保不了犯罪嫌疑人1,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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