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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止、终止劳动关系、申请失业保险金的,按下列程序办理:⑴用人单位应当办理解聘备案,经办机构应当审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和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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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的流程: 1、被保险人所在的单位选定一家代扣缴失业保险费用的银行,然后根据银行提供的《委托收、付失业保险费协议书》进行填写,需要一式三份。 2、填写相应的登记表,这里的相应是指所在的城市或者乡镇,表是指《xx市失业保险费登记表》。 3、第一次办理失业保险的企业或者单位要提供办理失业保险的必要材料。 4、曾经办理过缴交失业保险费的企业或者单位,如果有特殊情况变化,要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20号之前到协调处填写相应的报变更表。这里的特殊情况一般包括:a、员工的人数、联系方式、地址等基本信息发送了变化。这个时候就需要填写《xx市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资料变更表》,并且一式两份;b、缴纳保险费的单位的名称变化,要像其提交工商局的更名证明;c、缴纳保险费的单位的银行和账号发生裱花,要重新进行签订协议书,这里的协议书是指《委托收、付失业保险费协议书》,并且一式三份;d、如果因为搬迁、合并、破产……原因,使其停业或者注销、或者停止办理失业保险的,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5、银行受理了代为扣缴失业保险费后,必须向该单位提供合法的付款凭证。
领取条件: 1、失业前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年限满一年的; 2、非因自身原因而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手续流程: 1、需参保单位开具两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分别交至失业保险中心和劳动争议仲裁委; 2、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政务大厅失业人员登记窗口领取并填写《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以及《求职登记表》; 3、提交上述材料,办理完成后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具体流程如下:从失业之日起30天内,实业人员本人持有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町(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持有相关证明书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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