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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内社保转移基本原则 (一)权利义务对应原则。参保人在各参保地按规定参保缴费,养老保险待遇根据本人缴费情况按规定计发。、 (二)责任共担...
社保关系从苏州市XX统筹范围(市本级、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新区)转出程序如下:1.参保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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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医疗保险金是不可以退的,其实你想问的应该是医疗保险金可不可以跨省转移的问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前段时间出台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这是继半个月前出台基本养老关系跨省转移办法后的又一项惠及个人基本保障的政策,这一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行。 跨省就业时可转移 暂行办法规定,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除医保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
在武汉市参保属于重新参保开户。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湖北省范围内实行“一人一卡”的规定要求,在省内异地办理了二代社保卡的人员,在武汉市参保后是无法再申领社保卡的,对于这类人员,目前采取以下措施: 1、持卡人在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自愿办理异地卡信息纳入手续,纳入成功的则可在武汉市两定机构使用。 2、因卡片问题无法办理社保卡信息纳入业务的,则需要返回原发卡地重制社保卡后再办理信息纳入或原卡归属地注销卡信息后再来汉办理新增制卡。申领社保卡和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属于两个业务,您可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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