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离婚后,如果将户口落户到天津的亲属家中,则仍然是天津户口。离婚迁移居民因离婚需从原配偶户内移出,落户亲属家中的,由落户地房主和户主陪同落户人...
户口迁往天津的条件如下 进入市外。 外口农业人口和市农业人口初婚应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交验证资料 (一)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凡在本市购买房屋者须在所在派出所办理购房入户 1、所需证明材料(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程序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积分指标体系和标准分值的调整)《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中的指标项目、积分标准以及标准分值,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口服务管理需要进行动态调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发展改革、教育、卫生计生、公安、工商、税务、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经济信息化等部门对积分指标体系提出调整方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从2014年5月31日起,天津停止将蓝印户口转为红印(常住)户口的相关政策,不能办理购房入户,实行居住证积分入户政策。符合申请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按照网上报名预约时间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点申报积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9人已浏览
314人已浏览
688人已浏览
2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