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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的规定,以2周岁为哺乳期界限。...
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这种情况要在小孩子满了10岁以后,才能征询小孩子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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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综上,如果哺乳期离婚的女方符合上述三个因素的其中一个,女方可以不要孩子的抚养权。但我国原则上是哺乳期不允许离婚的,除非一方存在过错责任,特别是男方不允许提起离婚。按照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来看,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极大。
你好孩子在哺乳期一般会随女方生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小孩的抚养权,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如果小孩现在还不到3岁的话,原则上是跟随母亲生活,男方则需要支付生活费。但如果男方的家庭经济条件非常好,明显强过女方的话,法院则可能裁判小孩跟随父亲生活。不过,你的情况比较特殊,首先是男方的道德品质有很大的问题,男方在已婚的情况下与你发生关系,私生下女儿,其主观上有很大过错,应当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只要你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小孩归你抚养是没有问题的,你可以要求男方支付生活费。 如果你们协商不成的话,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你可以先起诉到法院,要求小孩归你抚养,由男方支付基本生活费到小孩18岁。其他的教育、医疗等费用,可以在实际的费用产生后,由男方承担一半,或者你可以预算一下,小孩将来读书的费用大概需要多少,平时如需要看病治疗(大小病)的话,费用大概需要多少,提出一个大概的金额,可以要求男方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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