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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是非上市公众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一、公开转让说明书; 二、定向转让说明书; 三、定向发行说明书; 四、发行情况报告; 5、定期报告和临...
上市公司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其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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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制度,又称宣传制度,是上市公司必须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自己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信息,以保护投资者利益,接受公众监督,需要披露七种信息:(1)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即招股说明书;(2)上市公告;(3)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4)临时报告,主要是重大事件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或合并公告;(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6)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7)其他信息。
上市公司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其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信息披露主要是指公众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形式,把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行为。那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是什么呢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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