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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2、被害人明确表示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谅解; 3、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符合有关法...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审查和解的自愿性和合法性,主持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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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你爸已经被拘留十天了,那么公安机关已经刑事立案,民事与刑事和解程序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你父亲的刑事责任的承担; 2、对方构成轻伤,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罪的一般量刑应当在三年以下,但是根据实际情况来说,对方到你家肇事为先,而且是邻里关系,这样就有减轻处罚的可能; 3、所谓刑事案件和解程序是指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作为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办理:(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第三百二十五条规定:“达成和解的,公安机关应当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并由双方当事人及其他参加人员签名。”、第327条规定:“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可以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4、刑事和解程序是指在刑事立案以后积极赔偿受害方的各项费用,以及赔偿受到的损失,这样的话,有可能就能够对你父亲取保候审,有利于以后的程序的处理。达成和解协议并让对方出具谅解书,才能够获得公安机关在程序上的从轻处理,(和解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案件的基本事实和主要证据;(二)犯罪嫌疑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真诚悔罪;(三)犯罪嫌疑人通过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涉及赔偿损失的,应当写明赔偿的数额、方式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撤回附带民事诉讼;(四)被害人自愿和解,请求或者同意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罚。)如果赔偿对方以后没有取得对方的谅解书公安机关也不会从轻处理; 5、但是,对于刑事和解程序的和解,应当在公安机关的参与下进行,不管是出多少钱,还是少出钱,必须在公安机关的参与下才能够使你家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才能更好的捋顺程序; 至于现在讨论赔偿,还为时尚早,因为对方还在医院并未出院,所需要产生的费用还没有具体完全发生,这样和解也意义不大,和解程序应当待对方出院以后,对方提出具体数额与医院的花销以及误工等情况相结合,才能够有讨论赔偿的基础,不然漫天要价的情形不是处理问题; 6、建议现在你们先向公安机关为你父亲书面提出取保候审,理由就是社会危害性小,属于邻里纠纷引起的伤害行为,并且属于对方到家闹事在先等,取保以后没有社会危害性,家人能够保证取保候审期间你父亲能够遵守各方面的法律法规等等,你们可以在网上收索怎样书写取保申请书,实在不行,建议与律师面谈,请求律师为你们书写,或者请律师代为申请取保候审也可以。 取保候审以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以及遵守各项规定,适当的时候进行刑事和解程序,更好的维护你们的权益;
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的,就可以取保候审成功。 具体的条件是: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的,就可以取保候审成功。具体的条件是: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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