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1、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2、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 10元;3、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 510元;4、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 1510元;5、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按1.5征收,即标的×1.5% 2510元;6、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按1%征收,即标的×1% 5010元;7、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 10010元。
1、普通民事、经济案件,不涉及财产标的的,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律师工作所需耗费时间,代理律师知名度和经验,在2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案件不涉及财产标的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涉及财产标的的,按争议标的收取代理费,但最低不低于2000元(外地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双方协商签订。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一)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二)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三)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2人已浏览
732人已浏览
678人已浏览
2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