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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逃逸问题。是否构成逃逸,关键要看当事人当时是否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想法。如果能够认定,那么可以构成逃逸。 二、责任问题。根据规定,车辆上路行...
一、如果是电动自行车,机动车全责,电瓶车不需要赔偿。 以下为相关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1项“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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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右转被直行电动车撞,右转让直行,相同方向机动车右转让直行非机动车与行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交警的责任划分结论将会是下列五种责任情形之一,即一方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则承担不同的责任,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比例也会不一样,因为赔偿责任是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
因你是从主干道上往停车场转弯,而后面来的车是直行,所以你就必须支路让干路先行,也就是说,你是转弯,你后面的车是直行,他有优先通行权。右转被电动车撞了要按责任划分的话,你是主要责任,他负次要责任,你的70%,他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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