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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场所安装不违法,但是有前提: 1、安装之前有没有事前和学生等当事人沟通或告知; 2、在什么时间段开启。原则上在考试时开启是不违法的,在教学时开启,目前我国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而在课间、休息时间开启,就有侵犯隐私的嫌疑; 3、使用目的。校方至少保证该录象片段不得用于盈利性活动,且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社会中流通; 4、指定专人查看、复制、使用录象,对涉及到个人隐私的内容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作为举证之用。
视频属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中都规定的法定证据之一,属于音像资料,该音像资料是直接证据,关键证据,最能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果该视频资料中呈现的人不是被拘禁控制的人,那么该人就不是肇事人,就应当排除犯罪犯法的可能性。 你讲的问题很可能属于录像中的人似是而非的像某人,你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由鉴定机构作出鉴定意见,让专业人士来评判。 家属可以申请做头像比对,应当去司法鉴定机构作出鉴定。
看情况: 一、如果是真实记录了事件发生的真实过程,且没有涉及到个人隐私,是属于合法的。 二、如果掐头去尾,或者经过剪辑,并未客观呈现事情的真相,导致他人对当事人产生错误印象,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则构成侮辱罪,是违法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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