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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必须开设对公账户。此账户在税务局备案。之后交的税款都是从对公账户里扣除。而且还有时间限定,在营业执照办理完成后1-3个月左右没有开设基本...
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果开户时不是由负责人亲自办理,还需要授权书和经办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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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是否需要做账报税主要取决于分支机构是否独立办理了营业执照,如果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增值税和所得税都要独立申报,如果没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增值税由开票人申报(即如果开票人是发票上的总公司,则由总公司申报),所得税取决于分支机构是否独立核算,如果独立核算,则由分支机构申报,如果不独立核算,则由总公司汇总申报。
1、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 2、《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3、《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1、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 2、《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3、《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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