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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居住证、社保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
一、成都集体户转个人户口流程 1、符合户口迁移的条件,持集体户口本或户口页、身份证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2、持户籍证明(和符合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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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手续: 1、符合户口迁移的条件,持集体户口本或 户口页、身份证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 证明。 2、持户籍证明(和符合户口迁移的条件的 证件,如:房本等)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准迁 证”; 3、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户口“迁移证”; 4、持迁移证到迁入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落户。
带上自己的购房合同,入住证明(物管公司开具,街道办事处盖章),最近六个月的按揭证明(去按揭银行打印并盖章),身份证,还有户口本(集体户口就是一张纸),去你房屋所在的办证中心或者成都市办证中心,他们会给你出具一个准迁证,然后到你的集体户口所在部门,他们会给你开具户口迁出证明,然后再到你的房屋所在的办证中心或者成都市办证中心落户就可以了。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持户籍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迁移原因等)到迁入地市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户政科出具《准迁证》;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和开具迁移证明;持迁移证和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籍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时,户主或者本人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向申请人索取变更或者更正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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