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侄子不是叔叔的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是无法继承遗产的。除非你能证明你是你叔叔的赡养人,根据法律规定,尽到赡养义务的近亲属可以获得死者的遗产...
如果你哥在你母亲生前不赡养你母亲:则他丧失继承你母亲遗产的资格。如果他今后不赡养你父亲,他也丧失继承你父亲遗产的资格。如果你哥丧失了继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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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根据《宪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第十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贍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应予以赡养。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膽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经济条件较好的子女应当自觉、主动地承担较大的责任。赡养人之间也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的同意,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四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虽然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伪造遗嘱的目的主要还是想要分得更多的遗产,这一行为显然会对其他继承人的利益造成损害,而在法律上也是不允许伪造遗嘱的。根据《继承法》当中的规定来看,作为继承人要是有伪造遗嘱的行为,同时情节也比较严重的话,那么是会丧失继承权的。
有些老人担心死后子孙争夺财产不和谐,留下遗书,明确记载谁继承房地产、汽车财产等,继承多少份额。但是没有做公证,等到出示遗嘱的时候,有人会以没有公证为由提出异议。那么,此时必须确定公证是否影响继承。事实上,立遗嘱后,公证不是必须办理手续,所以遗嘱有效不公证不影响继承。具体来说,合法有效的遗嘱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遗书人在设立遗书时必须具有遗书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遗书必须是遗书人的真实意义3、遗书为缺乏劳动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4、遗书只能处分遗书人的个人财产。立遗嘱时不需要公证,但公证遗嘱的效力比其他形式的遗嘱高。例如,如果有多个合法有效的遗嘱,则以下处理:1、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效力,因此在多个遗嘱中,如果多个遗嘱中有公证遗嘱,则应以公证遗嘱为基准2、多个遗嘱效力强弱一致时,预约后的遗嘱效力优于预约前的遗嘱效力。因此,发生继承关系时,一方以遗嘱未公证为理由提出异议的,不得支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既遂,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均丧失对于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另外,该继承人仅丧失其所所害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是丧失被继承人以外之第三人的继承权。 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要求杀害的目的必须是争夺遗产;与1同,该继承人仅丧失其对所争夺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 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此处要求虐待被继承人的必须情节严重而遗弃被继承人没有情节严重的要求;另外,依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此种情形若继承人后来悔改的并且被继承人于生前表示原谅的,其继承权可以恢复。因此这种情形下有过错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并不绝对丧失。 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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