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证人证言”是否是申请工伤认定是必须提交的材料呢 我们先来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不需要证人证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受伤职工本人或亲属一年内可向人社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劳动关系的证明,例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费即可等; 2、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证明,例如医疗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根据有关规定;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向有关机关提出,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不服的复议,复议机关可以是作出被申请行政行为的的上级主管部门,也可以是作出被申请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所属的人民政府厂申请人可以在二者之间选择。工伤认定一般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认定不服的既可以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即该省劳动保障厅(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该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当然,申请人不得同时向该省劳动保障厅(局)和该市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根据《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的现定,对经办机构核定其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管理该经办机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先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经办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决定不服,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企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必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书》; (二)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 (三)企业的工伤报告,属于统计范围的因工伤亡事故,提交安全监察部门的结案批复; (四)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及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企业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可以直接向企业住所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企业工会组织也可代表工伤职工向企业住所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1人已浏览
242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9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