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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 ...
我一个人骑电瓶车往西,他们两个人骑电瓶车往南走,坐车人伤我能负多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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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交通事故,根据双方对交通事故发生的责任大小来确定责任承担的比例,自行车在城区道路是不可以载人的,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1、摩托车司机是你爸的同事吗?你爸被汽车撞了是因坐同事开的摩托车所致吗?你爸与老板是劳动关系还是雇用关系?2、如果回答是肯定的,不管交警的责任认定如何,汽车司机和摩托车司机都应对你爸的损害承担责任;3、如果你爸与老板是劳动关系,还应当属于工伤,可享受工伤待遇;如果与老板存在雇有关系,是在为完成老板指派工作中受到伤害的,老板作为受益人也应当承担赔偿的补偿责任。
根据上海市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交警部门未出具事故责任报告,而仅出具了事故证明的,但在事故证明中明确非机动车方有过错行为的,法院应结合侵权构成要件一并予以认定责任。如无法根据事故证明作出判断的,则原则上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即应由机动车一方证明非机动车是否有过错,如无法证明的,则认定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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