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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未成年人盗窃罪应当注意的问题如下: 1、处理未成年人盗窃应贯彻两个特殊原则。一是区别对待原则。尽管很多未成年人实施的盗窃,从手法、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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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未成年案件的侦查并无特别的规定,但根据未成人案件的特点,在对未成年人案件进行侦查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侦查对象的广泛化。在对普通案件进行侦查时,侦查的对象主要是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和情节。但在对未成年案件进行侦查时,要坚持全面调查原则,尽可能扩大侦查对象的范围,对未成年人的个人品性、心理状况、成长环境、犯罪的主客观条件、是否存在教唆等各方面与案件处理有关的情况都要力求查清。(二)强制措施适用的经济性。在对未成人案件进行侦查时,要坚持强制措施适用的经济性原则。对可用可不用的,坚持不用;对适用强度弱的强制措施可以达到目的,不应适用更强的强制措施。特别是对逮捕等可能给未成年造成过大精神压力的强制措施,在可能的条件下,要不用或少用。对被关押的未成年人,要与成年人分开,避免交叉感染。(三)采用适当的传唤和讯问方式。在未成年人案件中侦查中,当需要传唤未成年人时,要注意未成人的心理特点,避免引起过度的紧张。因此,对未成年人一般可通过其父母、监护人等间接传唤而不宜直接传唤。在讯问未成年人时,尽量选择其熟悉的场所和地点。在讯问时,根据案件情况,邀请其亲友、老师等参加,也可能知其父母、监护人以场。在对未成年讯问时,坚持教育、挽救的方针,要注意讯问的方式,减缓其心理压力,使讯问能够在宽松的气氛中进行。
投标应注意以下问题: 1、投标书的写作 投标书的写作要求实事求是、具体清晰、准确准时。 2、投标文件的送达。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投标文件。投递投标书的方式最好是直接送达或委托代理人送达,以便获得招标机构已收到投标书的回执。 3、招标文件的签收保存。 招标人收到标书以后应当签收,不得开启。 4、投标文件封面的制作规范 5、其他须注意事项: (1)投标书格式、标段、里程是否与招标文件规定相符,建设单位名称与招标单位名称是否正确。 (2)报价金额是否与“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投标报价汇总表”、“综合报价表”一致,大小写是否一致,国际标中英文标书报价金额是否一致。 (3)投标书所示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书是否按已按要求盖公章。 (5)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6)投标书日期是否正确,是否与封面所示吻合。
担保人提供担保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考察被保证人的声誉。一般来说,被保证人的声誉越高,担保人的风险就越小。 尽量只提供一般保证,尽量只提供一般保证。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在一般保证的状况下,债权人只有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在债务人的财产被执行后保证人才对不足部分承担责任,这样,担保人财产损失的风险就相对小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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