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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而复婚要准备什么材料的问题,请看下面说明:申请复...
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姐姐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签订转让、赠与或继承合同,所有权人签字(共有房产需要共有人签字);提交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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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 (1)、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2)、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证明或经过公证。 2、审查 审查是收养登记的中心环节。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要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 (1)、收养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3)、收养人的收养目的是否正当,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4)、是否有买卖儿童或变相买卖儿童的行为; (5)、是否有其他违反法律的行为。 3、登记 (1)、凡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2)、对不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4、公告 (1)、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 (2)、自公告之日起,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缴纳税费。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1、在没有继承公证书和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的情况下,房产证开发商不能报继承人名字的,只能还是父母的名字;2、如果房产证办为三姐妹共有,任何人任何时候都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为,有人要买断,协商作价(协商不成评估),给付其他2人房款;都要买断,可以竞价,出价最高者得房,其他得款;都不要买断,拍卖平分房款;3、可以办理公证继承或者起诉法院达成遗产一次性分割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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