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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没有钱,可以执行其他公司的财产。没有其他财产执行的,法院将暂停执行。被执行人有财产执行的,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申请执行人可以请求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恢复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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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法院强制执行没有钱还的,一般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财产后,恢复执行。
1,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要求被执行人报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前一年财产。2,对其名下的房产、存款、债券等财产进行查询,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3,有工资的,可以在保留本人及抚养家属必需生活费情况下进行执行。4,确实没有财产可以执行的,则执行中止,发现财产时,随时执行。5,《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如果在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仍未按和解协议履行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按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仍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或对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同时也可以采取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或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由法院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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