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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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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有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1)协商和解在争议发生后,双方应实事求是有诚意的进行磋商,彼此作出让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协议。协商和解一般有自行和解和第三者主持和解两种方法。自行和解即没有第三者介人,双方当事人直接进行交涉;第三者主持和解即由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从中调停,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2)仲裁仲裁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达成书面协议,愿意把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给双方都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决,仲裁员以裁判者的身份而不是以调解员的身份对又方争议作出裁决。目前,我国对经济合同的争议实行二级仲裁,如果当事人不服,可在接到二级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仲裁组织作为民间机构,是以第三者或中间人的身份,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作出公断,因而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对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权,属于人民法院。如果仲裁裁决后,保险人拒不履行裁决,可以向保险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的申请强制执行。 (3)诉讼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指的是人民法院依法定诉讼程序,对于保险纠纷予以审查,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作出判决或裁定。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是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必须予以执行。交通事故发生后造成的损失是可以在保险公司来进行理赔的,但相关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特别是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或者人员伤亡的,还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由交警部门来进行事故责任认定,保险公司来需要在查验后进行理赔处理。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方式有哪些 1、保险公司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这一规定意味着,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不论是肇事方的责任,还是受害方的责任,其事故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即由保险公司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能够完全弥补受害人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则肇事方不再向受害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果保险责任限额不足以弥补交通事故所造成损失的,对超出部分的赔偿责任划分,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1、2项确定的归责原则。 2、过错责任方赔偿: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过错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机动车一方赔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自行承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事故完全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则机动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损失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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