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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市本级(除江宁区、原江浦县、原六合县、高淳区、溧水区)为同一社保系统;2、如原单位与新单位均在市本级参保,可沿用原社保账户参保,单位...
要转。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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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在转移社保时不是必须要调档案的。劳动者与新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可凭劳动合同为员工办理社保、建立新的人事档案;如果新单位办理社保时需要看人事档案的,则可申请调档案,或者由单位直接在社保部门办理。
目前能办理转移的保险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其他险种都不办理转移。1、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不能转移,因为这种保险是一次性的,到别的地方后可以继续缴纳社保。也会给本人缴纳生育险和工伤险的。这种险工作时有效,工作结束失效。2、若女职工在新参保地缴费不满一年,需回原参保地开具生育保险缴费证明,两地连续缴费满一年的可在新参保地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参保人员退休时的基本养老待遇水平主要是依据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累计缴费年限长短和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计算,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长得”,对于因关系转移形成的欠费,要按时补缴。医疗保险关系若有中断,则会影响参保人员发生住院时结算手续的办理。
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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