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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
债权人不同意债务转让的,则该债务不得转让,因为债务转让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要转让其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其从债务也一并转让,且新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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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销售伪劣产品,。乔方律师,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66.5.1995年执业至今,执业19年来,办理了大量的疑难复杂案件,共计办案6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8亿元,追索赔偿6亿元,义务援助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万人次,并成功办理公益案件数起,本律师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广博的知识,娴熟的技能,博得众多当事人好评。律师业余生活:柴米油盐酱醋茶,琴棋书画诗酒花。春风知几许,浮云望卷舒。两片薄云翻成雨,一杆铁笔矗为梁。律师办案理念诚信、专业、高效、严谨、负责。任诉讼风云千变万化;有论辩技巧层出不穷。我的办案作风:握手友爱,交心善良;山高水深,苦口良方;排忧解难,保驾护航;崇法弘义,明理伸张。以诚待人、以智帮人、以法护人、以理服人、以爱容人。乔方律师1993年原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1995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乔律师2006年武汉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资格证书,在湖北鸣天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长期以来,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特别擅长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山重水复,柳暗花明,对重大案件有突破性进展。本律师在为李某某故意杀人案件中,二审辩护成功改判无期徒刑;王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审辩护获判缓刑;任某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深圳辩护获判缓刑;颜某某、秦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申请取保候审获得批准放人;胡某某、刘某某贪污、受贿罪,一审辩护,获判缓刑;吴某某、张某某贪污受贿案件,二审辩护,无罪释放;陈某某故意毁坏财物罪,一审辩护、无罪释放。曾经在京山解救超期关押的李某某,无罪释放。乔方律师精通刑事辩护,房地产,工程建设,金融保险,商业贸易,海事海商,婚姻家庭,改制重组,企业公司,债权物权,人身损害,事故赔偿,劳动纠纷,行政诉讼,合同及知识产权等业务。与北京、上海、深圳、武汉、重庆、郑州、天津、济南、襄阳等地律师事务所有亲密合作关系。本律师在代理河南韩春化工有限公司与工商局行政诉讼案件中,当庭撤销行政处罚;在代理赭某某诉国税局行政处罚案件中,国税局当庭败诉,被迫取消处罚。在代理陈某某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成功获得赔偿90余万元;在代理赵某某医疗事故赔偿案件中,成功获得赔偿89万元;在余某某工伤事故赔偿案件中,获判56万元。在代理刘某某公司股权纠纷案件中,成功办理涉案10亿元资产案件。在代理董某某3次不准离婚案件中,成功调解离婚,获得子女监护权和300余万元财产。曾经为债权人追讨10余年的债务,成功追回债款3000余万元。在处理建设工程房产合同纠纷中,避免经济损失7,8亿元。曾经接受回湾村、张湾村、窑岗村的房地产拆迁代理,获得补偿款计6个多亿元。
如果不知情,没有触犯刑法。如果知情,就涉嫌共同犯罪。《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四十九条【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的法条适用原则】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可能会依据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处罚。《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四十九条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五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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