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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有影响:当事人的子女,户口只能在当事人及配偶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与其他户内成员的户籍,是无关的。一,新生儿申报户口需要的证件...
你所谓的分户口,其实就是分户。 分户是可以的,但必须符合分户条件。 一、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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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子女跟父母任意一方的户口都可以。新生儿登记需要提供以下信息:1.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2.结婚证,一胎出生许可(或二胎出生许可);3.孩子的出生证明。取上述资料,到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填写有关表格后,即可。4.子女与父母结婚后定居,凭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结婚证》、《户口本》,由派出所登记机关民警直接办理。
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居民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随父报出生的,必须携带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省市妇女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结婚,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常住户口。此类户口由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需审核的证明材料如下: (1)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2)婴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3)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4)婴儿父母的结婚证。非婚生婴儿随父或随母在本市申报出生登记,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公安分(县)局审批。需审核的证明材料如下: (1)申请人父亲或母亲要求婴儿申报本市常住户口的书面申请; (2)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3)随母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产前医院检查证明,随父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4)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关于孩子落户的问题,每个地方规定不一样,可以参考广东省的:根据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15〕71号):(三)立户。出生小孩应随父母(无父母的随监护人)入户;如父母或监护人户口在集体户的,也应给予落户,并在集体户口本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父母或监护人的姓名及公民身份号码;除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且在部队地城市有自有房产外,出生小孩不予单独立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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