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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的主要程序: 1、、符合办理条件的,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
办理独生子女证1、应提交的资料: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面和主页复印件一张)。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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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2)经双方公司(无公司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女性常住户籍所在地乡(町)人民政府或街道事务所审查(必须携带户籍簿、结婚证明书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事务所应在十五天内审查完毕,报告所在地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查(附户籍簿复印件)。(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国家2016年实行新的计生政策,取消了独生子女证的办理。2015年12月2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提出,本修正案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同时明确,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同时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已经获得《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夫妻,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可以按照规定获得扶助。由于新法实施后将停止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因此,符合两孩政策又不愿意生育第二个孩子的育龄妇女,需要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应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办理,逾期将不再办理。以上都是离婚后办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材料的一些回答。
独生子女证在哪里办?需要什么证件?需要去计生委办理。并且需要户口本,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以及以上证件的若干复印件。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2、本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3、全家户口本 4、特殊情况另需提供以下材料:离异或再婚者提供离婚证(包括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前配偶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未再生育的书面证明;收养的提供收养证或收养公证;夫妻一方或生育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1、符合办独生子女正的条件。是农村户口的,考虑好不要二胎了。 申请人至其户籍地社区工作站领取《申请表》如实填写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原件至男女双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村、居委会) 夫妻双方户籍均在本市的,由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经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发放条件,材料齐全无误的,即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在本省《计划生育服务证》中登记,将材料原件退还申请人。 对不符合发放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对材料矛盾或存疑的,街道计生部门、社区工作站可以开展调查核实,10个工作日内核实完毕,核实符合发放条件的,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符合发放条件,书面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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