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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女方不愿意那么反抗了么?男方使用暴力了么?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
强奸罪是否能够成立,主要看性行为是否违背妇女意志。若采用了暴力手段使妇女不能反抗,若采用胁迫手段使妇女不敢反抗,或者采用了其他手段,比如打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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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问题描述,对方当事人应当并未构成,使用暴力、以暴力相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不构成强奸罪。因此,当事人不要采取这种手段意图在对方不听话的情形下,捏造事实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否则可能将面临诬告陷害罪。随着司法实践的不断深入,强奸罪认定标准不断的完善,除了使用暴力、暴力相威胁,给受害女性下药,包括迷药等可以使女性丧失性防卫能力的药物,或者对智力残疾、幼女等无性防卫能力的人下手,与其发生关系,一律按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问题所涉及的对方当事人,也完全不符合这种情形,那么建议当事人彻底放弃控告对方的想法。2、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6条、243条
认定强奸罪证据不足。 所谓强奸,应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为前提,而且应是男方主动要求进行性行为。所述情况系女方主动要求,男方没有使用暴力、胁迫手段,不符合强奸要求,不构成强奸罪。 不管男方的交待是否能被证实,但是否构成强奸应该由公安机关来负责举证。如果公安机关不能取得男方以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根据《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疑罪从无原则,不能认定构成强奸罪。
双方自愿发生关系不算强奸。如果是违背被害人意愿,使用暴力的非法手段,强制与被害人进行性交,则涉嫌强奸罪,应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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