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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准生证需要的手续有: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居委会证明,并到户口所在地镇级(街道)计生办确认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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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办理生育许可证所需的手续包括:夫妻双方向办理机构申请生育许可证;然后向办理机构提交相关必要的材料;办理机构应当对夫妻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出生证明。
我们需要带着我们准备的材料,到女方现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填写一式三份的《省外流动人口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申请表》交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其次,居住地《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收到流动育龄夫妻申请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相关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等,向夫妻双方户籍地乡《镇》核实其婚育情况
1、材料准备:办理准生证,需要带齐男女双方的婚育状况证明、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计生办办理。 2、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3、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4、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5、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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