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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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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子女抚养权,通常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出现以下情况时,一方要求由自己直接抚养孩子的,法院应当允许。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你的陈述,你的问题主要是涉及到探视权和变更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简要做如下解答:1、探视权如果之前没有约定,那么你们之间可以约定,对方要求探视孩子,也是天经地义的,应该是可以协商一致的,法律对探视的次数和方式没有具体的规定。2、变更抚养权需要通过法院来进行,当然了,你们之间如果协商一致也是可以的。3、抚养费可以双方协商,根据孩子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水平和你的收入情况。协商不成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决。
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关于变更抚养权的问题,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且有下列情形:(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依法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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