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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在省),点击企业联系人备案。填 好表打印出来加盖公章提交至所在区域工商部门,工商部门会反馈一个登录密码,最后在公示系统里面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输入登录密码,填 好里面报表的内容提交便完成公示。
企业无正当理由在3月15日前未报送年检材料的,由登记主管机关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在年检截止日期前未申报年检,属于公司的,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非法人经营单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企业未参加年检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登记主管机关对年检截止日期前未参加年检的企业法人进行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30日内仍未申报年检的,吊销营业执照。 一)在年检截止日期前未上报年检材料的,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责令限期补办年检手续。 (二)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再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 (三)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未申报年检,且在注册住所查无下落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四)确已歇业,但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五)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将本案移送至北京市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诉纠纷案件,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本案无管辖权,具体理由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本案中,,依照上述法律规定,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本案并无管辖权,应移送至北京市区人民 1/2页 法院审理。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201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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