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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的档案可以移交劳动局,也可以转交到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部门。双方解约的,用人单位应在十五日...
不是.属于劳动者的那份劳动合同由劳动者自己保管,属于用人单位的那份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保管至少二年(从劳动者离职之日算起,二年后由单位自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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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就是说解除劳动合同后,需要办理档案、社保关系转移的,规定单位必须在15日内办理,不能今天拖明天推。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的,一般是不会计入档案。现在是市场经济,档案的作用不大。并且,一般的用人单位是无档案代理权的。并且,被辞退的记录不是犯罪记录,被辞退不一定是个人的原因,所以不必担心。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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