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施工项目为单位参保,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其建筑施工项目务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发生工伤,工伤申报、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
1、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施工项目为单位参保,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其建筑施工项目务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发生工伤,工伤申报、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施工项目为单位参保,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其建筑施工项目务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发生工伤,工伤申报、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按国家、省、市有关工伤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2、《暂行办法》明确,以“本人工资”作为待遇计发基数的,其“本人工资”统一按职工工伤发生时浙江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伤残等级为1-6级的工伤从业人员,其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和按规定享受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实行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后,工伤保险参保关系自行终止。如工伤从业人员,在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由劳动关系所在建筑施工企业和工伤保险基金分别支付工资福利待遇和医疗费用,直至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满为止,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终止工伤保险参保关系,由劳动关系所在建筑施工企业和工伤保险基金分别一次性支付有关工伤保险待遇。
1、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施工项目为单位参保,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其建筑施工项目务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发生工伤,工伤申报、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按国家、省、市有关工伤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2、《暂行办法》明确,以“本人工资”作为待遇计发基数的,其“本人工资”统一按职工工伤发生时浙江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伤残等级为1-6级的工伤从业人员,其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和按规定享受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实行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后,工伤保险参保关系自行终止。如工伤从业人员,在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由劳动关系所在建筑施工企业和工伤保险基金分别支付工资福利待遇和医疗费用,直至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满为止,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终止工伤保险参保关系,由劳动关系所在建筑施工企业和工伤保险基金分别一次性支付有关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残疾待遇如何计算, (一)一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90%发放;(基金支付) (二)二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85%发放;(基金支付) (三)三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80%发放;(基金支付) (四)四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75%发放;(基金支付) (五)五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70%发放;(基金支付)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12个月计算 (六)六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60%发放;(基金支付)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10个月计算。 (七)七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2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15个月计算。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8个月计算。 (八)八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0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12个月计算。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58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254人已浏览
3,8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