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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草起诉状,其内容有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在此首先要向大家解释,这个问题本身就存在误解。实际上,在我国并不存在单方面的程序。夫妻双方若要解除婚姻关系,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二种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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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办理离婚的程序: 1、法院首先对案件进行受理; 2、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3、法院受理案件后,对案件进行调解; 4、调解不成的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程序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立案材料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副本的15日内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根据当事人申请进行诉讼保全。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和好或者离婚的协议。双方和好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发给调解书,原告撤诉即可;达成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案由,合议庭审理的,宣布合议庭组成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案情;询问,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由当事人举证,对方质证。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最后是当事人陈述。之后,休庭,等待判决。
法院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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