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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除应提交职工本人身份证明和指定或者抢救的医院、医疗机构初次治疗的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外,还应提...
申请工伤需提供如下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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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有哪些: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二)劳动合同文件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三)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后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四)在下列情况下,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2)机动车事故造成的伤亡事故,应当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明。(3)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布死亡的结论。(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五)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在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损害的,依照法律法规提交有效证明。(6)战、因公负伤致残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工伤认定材料: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必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后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员工伤害程度。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所有材料。申请人按书面通知要求补充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5、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其它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 (2)属于上下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职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3)属于交通事肇事逃逸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 (4)属于借用、劳务输出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借用或劳务输入单位的事故调查报告;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它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务输出职工名单(需经双方单位盖章确认); (5)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6、区工伤申报经办部门在接到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后,认真审查,对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并报送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认定;对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具体的工伤认定需要那些手续按照当地规定执行。对于工伤认定用出院手续吗的问题可以参照上述内容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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