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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民诉司解第247条规定:“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一)后诉与前...
同一案子不能重复起诉。如不服判决或裁定,应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一【《民诉法》规定的上诉期限】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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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47条,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1)、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2)、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3)、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2、本次前夫提起的诉讼跟其2015年7月提起的诉讼有部分重合,本次前夫提起的诉讼中2-7月的诉讼请求属于重复起诉,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而7月之后的部分,不属于重复起诉,但是你2015年6月向法院申请执行,前夫不配合执行,并非你不想抚养孩子,所以,你不需要支付抚养费。 3、现在,就前夫的再次起诉,你积极应诉即可,开庭时需要提交你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前夫不配合执行的材料。 4、如果你想要把女儿要回身边抚养,法院确实是很难强制执行的,法院不可能依靠暴力手段强制把孩子要过来,那样势必会给孩子造成心理上的伤害,建议你还是跟前夫协商,让其主动把孩子交给你。
一审法院以重复起诉而驳回当事人的起诉的,当事人以一审法院判决提起上诉的,二审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分别处理。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1、原告起诉的被告不适格,经人民法院告知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被裁定驳回起诉后,又变更被告二次针对同一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认定为重复起诉。 2、原告已申请撤回起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二次针对同一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认定为重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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