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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政部门。 2、法律法规规定,迁坟,包括迁移棺木、拾骨、骨灰盒的情况,补偿费用为每座坟墓六百五十元,少数民族按其殡葬习惯和特点,补偿标准...
镇、乡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制止。在乡、村庄规划区内的,镇、乡人民政府应当依法查处;在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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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坟区内已建的坟墓,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清理,通知墓主在规定时间内迁移,并给予补偿;但违法建造的坟墓不予补偿。补偿的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墓主逾期不迁移的,由当地镇(乡)人民政府负责迁移。 禁坟区内迁移的坟墓,应当凭镇(乡)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迁入就近的公墓或公益性墓地并按照规定的墓穴占地面积埋葬。
违规建筑由城市规划部门拆除违章建筑。
如果所开荒地依法经过审批为宅基地,就不违法,反之就违法。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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