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单位犯罪吗

2022-05-20
一直以来,理论界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单位犯罪主体构成颇具争议,有意见认为,金融机构等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一些银行或者金融机构本身具有吸收存款的业务,为了完成吸收存款的指标数额,私下提高存款利率,即便吸收了较大数额的公众存款,也不宜按犯罪处理。其违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可依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也有意见认为,只有金融机构类单位才能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还有观点认为,所有单位均能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 笔者认为,所有单位均能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单位犯前款罪的,应对单位予以处罚,这就表明单位可以构成此罪的犯罪主体。另外,此项规定,并没有对单位范围进行限制或列举,根据法律的解释种类,从字面可以理解为既可以是经营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商业银行等银行金融机构,也可以是不能经营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还可以是其他非金融机构,如普通商业公司、个人独资公司等,均可以构成该罪的单位主体。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