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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条解读:新《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
1、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按份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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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独立承担,但在特殊情况下,股东除了对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外,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定情形如下: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股东非货币出资明显低于章程定价的,公司成立时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未按章程规定缴足出资的,其他发起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5、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非货币出资明显低于章程定价的,其他发起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6、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7、当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份承担连带责任,返还股份并计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8、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9、公司投资其他企业,在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对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独立承担,但在特殊情况下,股东除了对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外,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3、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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