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首先定义: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该财产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是...
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4.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5.消灭不同。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说明白点,留置权是法律规定而产生的,质押权可以双方约定,留置权形成必须是留置权人提前占有了留置物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对抵押权和质权权,如果抵押权先成立并登记,抵押权优先于质权,否则质权优先。 此外,同一动产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质权,动产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区别: 1.留置是一种法定的担保方式,留置权的成立,不依赖于当事人的合意,而是直接源于法律规定。质押的成立,就须当事人达成合意,质押是当事人合意的结果。 2.留置权和质押权的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76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1,386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