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1、医疗费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医疗费的赔偿...
当发生交通事故后,若有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则须进行相关赔偿,而赔偿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您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按照人身损害的标准赔偿,具体赔偿项目有:A、医疗费 :医药费、住院费、诊疗费 B、伙食补助费:按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乘以住院天数 C、护理费:护理人员误工费或按照当地同级别护理劳动报酬 D、误工费:没有固定收入的,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或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E、 残疾赔偿金:以受诉法院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为标准,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四川省城镇居民24381元,农村为6903元),再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F、残疾辅助器具费 F、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标准,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计算到18岁并乘以伤残赔偿系数(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无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计算20年并乘以伤残赔偿系数,但60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 H、交通费 I、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 J、营养费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不承担主要责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有的地方是交通事故赔偿后,不足部分,由工伤基金补足。两个程序不一样,可以同时进行。 《淄博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由于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按交通事故有关规定处理,其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4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566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